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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简报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06年第12期(总第13期) 2006年10月11日
本期要目:
上海市教委主任沈晓明在上海高校党政干部会议上,对高校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 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校企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 正确处理好校企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 重点抓好当前正在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
上海市教委召开高校党政干部会议, 着力推进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上海市教委高度重视高校产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在2006年8月25日召开的高校党政干部会上,市教委主任沈晓明在会上就着力推进上海市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做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
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教育部在全国高校范围内组织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部党组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并下发《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限时完成”和“一个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两个限时完成”,一是指在2006年年底完成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建立新型的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校企分离,规避学校经营风险;二是指在2007年下半年完成各高校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制工作,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一个规范化建设”是指,明确高校的出资行为,学校内设机构一律不允许投资和经营企业,校领导一律不得在高校企业兼职以及规范冠用校名等问题。
根据教育部精神,上海市教委为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了主题会议,制定了《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进本市高校企业改制的实施意见》。目前,上海市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已全面展开,各有关高校在完成校企管理体制总体规划方案制定的基础上,已转入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阶段,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仅仅是个开局,与教育部提出的“两个限时完成”和“一个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相比,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可能会更加的艰巨和繁重。对此,他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1、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校企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把它作为下半年各个高校的重点工作之一。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调研,主动听取汇报,关心和支持分管产业校长和产业处同志的工作,从学校事业发展和内涵建设的长远利益出发,抓住这次教育部全面推进全国高校校企改制和产业规范化建设的难得机遇,做好多年来我们想做而又无法做,想做而难以做好的这项工作。
2、正确处理好校企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一切以利于校企发展和学校稳定为根本目的,不要因为改革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也不要因为改革而影响学校和企业的稳定发展。在改制中,该付出的成本一定要付,特别对改制中出现的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处理上,一定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由学校出面,采取校内分流,提前离岗等方式,妥善处理好人员问题。
3、各校要重点抓好当前正在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
清查核资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规范改制的必经程序。由于高校企业长期以来没有彻底搞过清产核资,企业变动、变化较大,客观上存在管理人员更迭频繁、学校原始投资不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历史资料保存不全等多种不利因素,给清产核资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因此,各高校更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现任校领导和现任企业领导为责任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题讨论,尽快拿出决策和处理意见,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力争按时完成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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